日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1年7月16日起,召回2018年7月7日至2019年10月30日期间生产的长城欧拉IQ(配置|询价)电动汽车,共计16216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搭载的部分动力电池的一致性与BMS软件控制策略存在匹配差异。长期连续频繁快充后,电池性能下降,极端情况下可能发生动力电池热失控,存在安全隐患。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免费对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动力电池进行检测,并刷写适应工况场景的控制策略软件,必要时更换电池模组,以消除安全隐患。
应急处置措施:召回维修前,在车辆出现“动力电池故障”文字及声音报警提示时,用户应放慢车速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并联系最近的经销店进行处理。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受调查影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此次召回事宜。用户可致电服务热线:400-666-5969进行咨询。此外,也可登录网站dpac.samr.gov.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本文转自:质检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