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对省内新能源乘用车、客车、货车、氢燃料电池汽车,以及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研发项目的开发、推广给与政策指导,并明确具体奖励措施。
其中,《措施》鼓励先进新产品研发,对省内企业新开发的新能源乘用车、客车、货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发布车型,且在进入目录后一年时间内销量分别达到1000辆、200辆、500辆、50辆的,按照每个车型100万元给予开发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