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始于联邦调查局特工在获得联邦法官的逮捕令后,在怀疑由华盛顿特区的毒贩安托万·琼斯驾驶吉普大切诺基上安装了GPS装置之后。但是,法官要求在吉普车在华盛顿特区的10天内安装GPS跟踪装置,但特工花了11天的时间来安装它,并在马里兰州的停车场而不是在国会大厦内安装了GPS追踪装置。
在GPS追踪琼斯的所有动静的月份中,特工将琼斯与马里兰州的一所房屋联系起来,联邦调查局突袭了该房屋,缴获了97公斤可卡因粉,近一公斤可卡因,85万美元现金以及用于处理和运输的设备。包装毒品。
联邦地方法院陪审团指控毒品走私,对琼斯宣告了多项指控,但未就毒品串谋指控作出裁决。琼斯因重谋罪被重审并定罪。
在上诉中,琼斯的辩护小组辩称,调查人员不符合联邦逮捕令的条件,从而侵犯了其《第四修正案》的隐私权。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考虑了GPS监视的持续时间,而不是GPS的安装时间。
上诉法院推翻了琼斯的定罪,认为琼斯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监视远比美国最高法院先前裁定不需要逮捕令的单程监视更具侵入性。
检察官在他们要求美国最高法院进行审查的请愿书中称,上诉法院的裁决将阻止执法部门在调查中使用GPS,并且该土地的最高法院需要进行司法审查。
副检察长唐纳德·韦里里(Donald Verrilli)表示:“联邦执法机构经常使用跟踪设备来追踪线索和提示,直到怀疑逐渐演变为可能的原因,而且不清楚是否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收集有用的信息。”
政府在向高等法院的请愿书中还说,“一个人在公共道路上旅行时,从一处到另一处的移动都没有对隐私的合理期望”。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表示:“面对这种技术进步,法院在此案中有机会捍卫《第四修正案》的隐私保护。使用GPS技术的警察监视引起了严重的隐私问题。”
美国最高法院在批准复审时要求双方就另一个问题准备辩论,即执法机构是否必须获得安装GPS装置的逮捕令。美国最高法院的下一个任期从10月开始,一直持续到6月,预计该法院将在下一任期的某个时候审理此案。
旧的美国最高法院的图像来源:维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