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高级军士马尔科姆·麦肯齐和矿工格雷厄姆·布朗和罗伯特·威尔逊死亡的报告中,验尸官安妮特·轩尼诗上周将驾驶员疲劳的影响比作1970年代的酒后驾车,当时这被认为是危险的,但一种方法警务工作尚未建立。
她提出了24条建议,包括赋予警察权力以阻止涉嫌疲劳的驾驶员和“发展针对疲劳的违法行为”。
昆士兰州警察的“致命四人之一”越来越被认为是导致该州道路上死亡的因素。
在2001年,死亡人数占死亡人数的14%,但在2009/2010年,死亡人数占圣诞节道路通行费的23.3%。
尽管引入了行车时间限制和责任链法规来解决卡车运输行业中的疲劳问题,但对于私人驾驶员而言,检测和执行特别困难。
但是正在研究路边检测方法。
昆士兰昆士兰州昆士兰大学交通事故研究与道路安全中心(CARRS-Q)的高级疲劳研究员西蒙·史密斯(Simon Smith)博士说,越来越多地研究监测和警告驾驶员疲劳的方法。
“就研究而言,疲劳是我们最有发展空间的领域。这是最后一条大战线,朝这个方向努力将获得最大的回报。”史密斯博士说。
他预见了一天,警察将有能力使用类似于RBT的路边设备测试驾驶员的疲劳程度。
该中心目前对疲劳进行了大量研究,包括测量驾驶员的疲劳能力在疲劳的哪个阶段开始。
他们正在研究生理因素以及寻找对策。
史密斯博士说,与其他致命的四个因素不同,疲劳是非歧视性的。
“每个人都容易遭受疲劳,我们都经历过疲劳,这是需要采取多种应对策略的事情。”
研究表明,当您的身体昼夜节律使您入睡时,致命疲劳崩溃的风险最高,在晚上10点至凌晨6点之间-是一天中其余时间的四倍。
史密斯博士建议在疲劳检测技术可用于路边执法之前,必须继续进行公共教育和广告活动,以确保驾驶员意识到危险。
昆士兰州目前用于应对与疲劳相关的碰撞的其他措施包括增加休息区,隆隆地带,道路重复,碰撞障碍,音触线标记和更好的路肩,驾驶员救助计划和重型车辆疲劳管理计划司机。
这些措施仅有助于降低发生疲劳相关碰撞的风险。需要作出有意识的努力来评估其有效性,并确保意识是第一步。史密斯博士说。
格雷厄姆·布朗(Graham Brown)和罗伯特·威尔逊(Robert Wilson)都是矿工,他们在昆士兰州中部矿山进行长时间轮班后开车回家时分别死于意外事故。Mackenzie中士在2005年与布朗先生的一次碰撞中被杀。
轩尼诗女士的死亡报告建议昆士兰运输与警方合作,提出疲劳的操作定义。
昆士兰州警察的致命四项包括疲劳,超速,酒后驾驶和不系安全带。
第八届国际疲劳管理大会将于3月24日在澳大利亚西部举行。